闽州林氏走私一案的案卷,经由驿路快马送入京师。消息传开,朝堂之上,沉寂一时的争议再度翻涌。保守一派官员抓住此案,接连上书,言辞恳切,直言远海通商隐患重重。闽州才刚试行条例,便爆出私运硝石的大案,可见夷商海商勾结之害难以根除。他们恳请天子下旨,裁撤闽州试点,只保留新港一处港湾通商,其余口岸尽数关停,杜绝祸源。
奏疏一封封送入御案,天子阅览之后,召集内阁与各部官员议事。一时间朝堂舆论摇摆不定,不少中立官员听闻闽州走私案,心中生出顾虑,对继续推行海贸条例迟疑起来。
周监察官彼时尚在闽州,听闻京师风波,不敢耽搁。他连夜伏案,写下长篇奏疏,逐条辩驳非议。奏疏之中并不回避林氏走私的事实,反倒直言,正是因为此前闽州没有统一律法,偏僻澳口无人管控,私贩才得以横行。条例试行之后,方才摸清私港脉络,一举破获积年走私大案。此案不是开海之祸,恰恰证明律法可用来发现、惩治海上不法。若就此裁撤闽州试点,废弃正规口岸查验,走私只会转入更深的隐秘港湾,硝石军械私贩将更难查禁。
奏疏写毕,加急递送京师。同时,他修书渡海送往新港,告知苏清晏朝堂变故,请她整理新港历年治理卷宗,作为实务凭据送往京城,两相呼应,佐证海律可行。
信使乘风破浪抵达新港。苏清晏读完书信,立刻召集分署吏员,着手整理全套实录。从最初珠岛会盟、西洋商船初至、顾三私购火器案,到商户抱团抵制新规、逐年税账对比、多批异域商船入港调解记录,一一誊抄,装订成册。她在附信中写明,新港数年之间,风波迭起,每一次事端,都依靠条例处置平息。通商带来的税赋增益,可供养巡海船与吏员,形成自洽的海防力量。事端不可怕,无法可依才是隐患。
整套卷宗用油浸木匣封存,派遣可靠信使,搭乘快船北上,转陆路送入京师。
两套文书先后抵达皇宫。天子将周监察官的奏疏、苏清晏自新港送来的海量实务卷宗,一并交付内阁,令众臣仔细阅览。
朝堂再次议事,保守官员依旧坚持己见:“远海万里,管控难及,今日拿住一个林氏,来日还会生出别的奸商。祸患无穷,不如收缩试点,减少风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