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者之制禄爵,公侯伯子男,凡五等。诸侯之上大夫卿,下大夫,上士中士下士,凡五等。
王平子邁世有俊才,少所推服。每聞衛玠言,輒嘆息絕倒。
王戎儉吝,其從子婚,與壹單衣,後更責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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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敦初尚主,如廁,見漆箱盛乾棗,本以塞鼻,王謂廁上亦下果,食遂至盡。既還,婢擎金澡盤盛水,琉璃碗盛澡豆,因倒箸水中而飲之,謂是乾飯。群婢莫不掩口而笑之。
子曰:“礼也者,理也;乐也者,节也。君子无理不动,无节不作。不能《诗》,于礼缪;不能乐,于礼素;薄于德,于礼虚。”子曰:“制度在礼,文为在礼,行之,其在人乎!”子贡越席而对曰:“敢问:夔其穷与?”子曰:“古之人与?古之人也。达于礼而不达于乐,谓之素;达于乐而不达于礼,谓之偏。夫夔,达于乐而不达于礼,是以传此名也,古之人也。”
子言之曰:“为上易事也,为下易知也,则刑不烦矣。”子曰:“好贤如《缁衣》,恶恶如《巷伯》,则爵不渎而民作愿,刑不试而民咸服。大雅曰:‘仪刑文王,万国作孚。’”子曰:“夫民,教之以德,齐之以礼,则民有格心;教之以政,齐之以刑,则民有遁心。故君民者,子以爱之,则民亲之;信以结之,则民不倍;恭以莅之,则民有孙心。《甫刑》曰:‘苗民罪用命,制以刑,惟作五虐之刑曰法。是以民有恶德,而遂绝其世也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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