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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章 别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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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泽远面颊微热:“是,师父。”

霍平野羞赧低头:“知道了。”

*

上河村林家盖新房的事情终于商量妥了。

林福生答应出钱给父母盖新房,条件是这房子得去办房产证,写他的名。

这会儿农村盖房基本没人办房产证,都是宅基地使用权在谁手里,上面的房子就是谁的。

林福生一家的户口都已经不在上河村,村里的宅基地使用权与他无关。但这房子,既然他出钱盖了,没道理以后两老身故,还作为遗产便宜别人。

林二叔没想到还能将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证分开,去找村支书问,对方也不太懂。

林福生便去市里打听,工作人员也没见过这种情况,但却举了个别的例子。

“有人在村里划分的宅基地上盖了房,后来又把房子卖给了外村人。房子归外村人所有,但宅基地还是属于本村的村集体。”[注:此处涉及政策变化,请看作话]]

林福生:“所以我这个情况,如果看成是我爹娘把自己盖房子卖给我了,也是说得通的。”

“可以这么认为吧。”

林福生得了准话,回上河村再次重申了自己的打算。

林二叔原本打着“拉大哥出钱盖房但不分房”的主意,没想到竟然失算了。

于是阴阳怪气道:“还是大哥精明。”

林家两老倒是赞成林福生的做法:“本来就该这样,要么就别喊老大出钱,要么房子就要算他一份。”

两老和林二叔、林三叔家的宅基地划在一块,房子也打算挨着盖。

两老手里没多少钱,自然就要两个儿子多出些,以后他俩走了,房子就是两个儿子的。

但老二拉老大一块出钱,房子又没老大的份,那就是把老大当冤大头了。

两老的意思本来是他俩出一份钱,三兄弟各出一份,以后房子就给他们三兄弟平分。

林福生却道:“干脆不分了,我出钱盖给您两老住的,老二老三各盖各的,不用再计较怎么分,也省得他们手里钱不够。”

总之,事情最后就这么谈妥了。

林福生算了算手里的钱,与邱秀珍和孩子们说:“去市里买房的事缓一缓,等村里的房子盖完再说。”

林泽远没有意见,反正距离他上初中还早着。

林泽浩虽然觉得村里的房子不如市里的有价值,但也支持父亲的做法——既然都出钱盖了,哪怕不值钱也应该是他家的。

林泽峰的假期即将告罄,索性也不去市里看房了,留着时间多陪陪家人。

这天下午,他去接林泽远放学。

只见林泽远和霍平野明明一块出校门,却一副恨不得隔对方十万八千里的模样,显然还在闹别扭。

两个朋友夹在中间,想把他们拉近一点都不行。

杨鹏还是跟着霍平野:“他们说这两天可以去果园摘柿子,你去吗?”

霍平野兴致不高:“随便,去也行。”

杨鹏扭头看向几米外:“阿远,去不去果园摘柿子?”

林泽远沉默,身旁的陈如松就明白了:“阿远他说不去。”

杨鹏又看霍平野:“他说他不去。”

霍平野:“……”他听见了。

林泽峰看得发笑,招招手把四个小朋友都喊过来:

“水产队在干塘捞鱼,想不想去看?”

作者有话要说:杨鹏:想!

小野:浅去一下。

如松:我都行。

阿远:。

(不好意思,这几天加班加吐了,更新时间不稳定,我马上调整回来)

注:根据查阅资料,1999年5月6日发布的《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:“农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”。后来又陆续有规定,限制农民住房、宅基地使用权向城镇居民流转。

因为,实践中农村宅基地上房屋转让后,随着城市扩张、农村城镇化、拆迁安置等导致土地和房屋升值,农民反悔导致纠纷频发的情况较多。

从合同法的角度,宅基地使用权买卖流转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,农村宅基地上房屋买卖、租赁、共建等合同,则应认定有效。但买房后,买主应将户口迁到房屋所在地,才能获得房屋产权证和宅基地使用权。

【有关法律条文和案例还挺有研究价值,感兴趣的可以去了解一下。本文就当架空世界来看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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