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清晏详述远陆斡旋始末的奏疏,连同部族新立盟约的拓本,搭乘快船渡海北上,再经驿马送入京师。文书一入内阁,立刻激起新一轮朝堂争论。
一派官员阅罢奏疏,大为赞许。为首户部官员出班启奏,言道远陆据点困于战火,商旅危殆,苏清晏坚守军械禁令,不曾资助任何一方,仅以通商见证人的身份居中调停,保全中原商栈,救下被困商客,更保住耗费多年方才建立的海外商路。若无此番斡旋,据点焚毁,多年经营付诸东流,远海贸易或将遭受重创,市舶税银也必然锐减。此举是应变之智,并无过错,应当嘉奖。
话音未落,御史台数名官员立刻上前反驳,言辞锐利。他们直言,苏清晏只是新港海贸主事,并无朝廷授予的使节权柄。海外部族征伐,本是域外蛮夷家事,中原应当严守边界,不与干涉。她远赴大陆参与部族和谈,勘定地界、订立盟约,已是越权行事。今日可私下调停部族战事,他日若自行与海外诸国定约,长此以往,地方主事权力过大,朝廷难以节制,隐患极大,应当下旨申饬,收回海外据点自主处置争端的权限。
两派各执一词,你来我往,殿内气氛紧绷。中立大臣翻阅奏疏细细斟酌,有人认为苏清晏底线清晰,未动刀兵、未售军械,仅仅居间劝和,与出兵助战截然不同;也有人顾虑此例一开,日后各处口岸主事争相效仿,在外擅自决断,生出难以管控的事端。
天子阅览奏疏与盟约拓本,一时并未立刻决断,传旨召周监察官入宫问询。周监察官将新港多年实务一一陈述,为苏清晏剖白:“苏清晏行事始终守住海律底线,不曾资助交战部族,没有调动兵甲,也没有许诺割让利益。她所做的,只是以通商盟约见证者的身份劝和,保全据点与商旅。可御史所言的权限之虞,亦不可忽视。远海相隔万里,信使往返动辄数月,若事事等候京师旨意,一旦战火骤起,商客早已罹难。”
周监察官顺势提出折中方案:海外通商据点,依旧禁止资助任何交战方,不得私售军械粮草,严禁主动站队参战。但可增设一条,若遇突发战乱危及中原商民性命,据点主事有权作为中立人调停止战,只是所有处置细节,事后必须完整上报京师备案,不得私下订立涉及疆土归属的永久盟约。域外部族地界,只能由部族自行商定,中原官吏仅作见证,不可代为决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