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清晏将草拟的折中条陈细细誊写妥当,连同历年商会收支账册、新港海图一并递入通政司,呈递御前。条陈之中,她不奢求扩建船队,只恳请朝廷保留当下全部远洋船只,以三年为期,作为海贸试点。每一年岁末,商会将出海盈亏、货品交易、域外部族动向整理成册,报送布政司与市舶司核查。若连年入不敷出,或是引发海外事端,商会自愿缩减船队、放缓远航。
这份条陈避开朝堂争议最激烈之处,不争大举拓海,只求稳步试办。天子阅览之后,召两派重臣再度商议。支持海贸的官员借此进言,言此法进退有度,进可通商获利,退可及时收手;保守一派虽依旧心存疑虑,却挑不出条陈之中的疏漏,无法强力驳斥。几番权衡,天子最终准奏,下旨采纳试点之策。
旨意写明,江南丝业商会原有船队全数留存,不得无故裁撤,但不许新增大船,出海船数、货品清单须提前报备。每年年终,由市舶司派员核对全部账目,查验税利与损耗,三年期满再议后续海贸进退。
圣谕下达会馆之时,苏清晏终于卸下心头一块重石。虽没能争取到更多扶持,可保住了辛苦打造的远洋根基,新港盟约亦得以延续。
辞别京中交好官员,苏清晏与萧聿珩踏上归程。一路南下,车马慢行,二人沿路商议商会新的规划。此番试点,每一笔开销、每一笔收益都落在官府簿籍之上,容不得半点虚耗,行事必须更加审慎。
重返姑苏,商会一众主事早已等候码头。听闻试点方案敲定,众人又是欣喜,又觉担子更沉。议事堂内,苏清晏当着所有人的面,重新定下远洋新规。
其一,精简远航开销。非必需器物不再随船出海,货品优先选取轻便、高价值的江南丝绸、精制茶饼与草药,减少笨重货物占用舱位,降低船身负重与运输成本。
其二,固定远航周期,一年只发一队主船前往新大陆新港,其余小船负责近海转运,不轻易跨洋远航,减少海上风险。
其三,设立独立账房,专门管理海外贸易账目,区分桑蚕原料、织造工钱、造船修缮、水手薪俸各项支出,每一笔银钱都留下凭证,方便年末官府核验。
其四,继续深耕本土,稳住太湖桑户。海外销路虽受试点约束,商会依旧和桑农订立长期契约,保障蚕丝收购价,不让桑户因海贸限制蒙受损失。织坊则分出部分产能,织造内销绸缎,内外生意互为兜底,不至于将全部身家押在远洋之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