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小羊,你买的什么呀?”程颂宜问。
任羚跃把半透明的袋子装进书包,笑了笑:“这不正好来药店嘛,帮我表弟带的药。”
“表弟?最近来你家了?多大人了怎么不自己来买?”谢思远坐在花坛边查户口,扭伤的那条腿高高翘起。
不好意思啊表弟,白白让你背口锅。
程颂宜气喘吁吁:“那你怎么不自己来药店?”
“能一样吗?我腿都动不了了诶,凭咱们多年的交情,你们能忍心把我丢在路边吗?!”谢思远底气十足,扯着沙哑的嗓子喊,青春期男生耍酷的那张脸皮他是丝毫不要。
魔音绕耳,任羚跃吐槽:“没那么严重,而且你平均一个月就能崴脚三四次,也太脆皮了吧,你得反省反省。”
程颂宜猛猛点头:“就是啊,你人高马大的,骨头又重,每次我俩都被你压得矮半截,还耽误我欣赏球场上的帅哥!”
谢思远当即捧心哀嚎:“这就是传说中的久病床头无孝女吗?苍天呐,大地呐,为何如此对我……”
贫嘴归贫嘴,她俩还是等谢思远的队友来才离开。她们住得都离学校不远,骑车、坐公交,甚至步行都挺方便。
回家前先混顿饭吃,程颂宜熟门熟路地跟着任羚跃。任爸是东街口口相传的小馆大厨,食材新鲜,手艺绝佳,为人还热情大方。不光生意做得风风火火,小日子也经营得稳稳当当。
程颂宜家平时是奶奶做饭,老人家味觉退化得厉害,凭感觉做饭,难免咸了淡了甜了的。
比较是偷走幸福的小偷,但任大厨的菜是当之无愧的天上佳肴,专治各种挑嘴不服,每一口都回味无穷:“任叔,您的手艺太棒啦,做什么都好好吃!!!”
讲真的,要说怎么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呢,她们家口味统一,出门打牙祭不约而同地选择这里,好口碑就是这么一传十十传百传出来的。
任云驰笑容豪爽,大咧咧的:“哈哈哈哈好吃你就多吃点,长身体的年纪,我这儿管够!”
美食让人得到治愈,程颂宜幸福着满足着,突然就蔫儿了:“小道消息,听说我们很快就要有晚自习了……我最痛心的不是失去自由,而是每晚任叔的这顿饭55555我不要天天都吃食堂的烂菜叶啊啊啊啊啊啊!”
“你啊你,大馋丫头。”任羚跃无奈地笑笑,多给她夹了几块肉。
任云驰大手一挥,直接包揽下来:“没事儿,隔三岔五店里不忙的时候,我给你们送点小零食就是了,方便得很。”
程颂宜欢呼:“任叔威武!”
同一时间,西街的烟火气就少了许多。这一片较僻静,新小区多,绿化好,商户统一标准化管理。
林父调任,林家搬来南城不久。林宗庭警局工作忙碌,出差加班都是常事,张曼华早年辞职在家照顾儿子,而林少初每天几乎学校家里两点一线,一家三口对周边都不算熟悉。
林少初坐错了车,只好提前下车多走两站,因此不得不加快脚步——如果他没按平常时间到家,哪怕晚了一分钟,张曼华都会心神不宁地出门寻找。
她不允许有任何误差或突发情况。
电梯门刚开,神色惶然的张曼华已经迎了上来,紧紧攥住他的手臂:“少初!脸色怎么这么差啊?在学校犯病了?你哮喘药呢,在口袋里吗?”
“告诉妈妈,哪不舒服啊?我早就说让你今天请假,下雨天本来就难挨……不行,还是要打电话给班主任,让她多关照一下……”
林少初拦下她,平静地找了个借口:“妈,别打扰老师。我没有不舒服,哮喘药也一直带在身边,只是肚子有点饿了。”
张曼华半信半疑地钉着他看,恨不能把儿子揉进骨血揣回肚里,直到摸着他口袋里的喷雾剂才感觉安心了些,挽着他的胳膊往里走:“好好好,先回家吃饭,都是你爱吃的……”
爱吃的,林少初都不知道自己喜欢吃什么,张曼华又怎么会真正了解?
清淡无味的营养菜品,散发古怪苦味的药膳,林少初和往常一样,接过母亲盛来的药粥,在她的注视下,面不改色地往下吞咽。
“你跟老师同学说过情况了吧?体育课请长假了没有?你知道的,什么运动会,篮球赛都别参加了,还有春游秋游……”开学前就反复叮嘱过的事,张曼华还是不放心,几乎每日饭桌上都要再提一提。
喉结艰难滚了滚,林少初也还是同样的说辞:“嗯,都说过了,我能照顾好自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