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郑风,一个黑老大。
二十岁那年,在帮派混战里,我捡到一个小孩。
他甚至还不会坐起来,一个人躺在襁褓里,咿咿呀呀地抓着我的手指。
“老大,这小孩咋办?”二把手问我。
“扔了呗,总不能让老大养吧?”三把手过来贱兮兮地说。
刚入行的时候,老大给我算过命,此生坎坷,遇一贵人。
我想,万一这小孩是我的贵人呢。
“养就养!”我给了三把手一个爆栗,抱着小孩往车上走。
“找个保姆来。”我向愣在原地的二人挥挥手。
其实,只是他抱着我的手指的样子太可爱。
养一个小孩真的好累,我们跟熬鹰一样,大眼瞪小眼,轮着当爹做妈。
“养他干啥呢!”二把手被小孩蹬了一脚之后,忿忿地说。
“哎呦,你不懂。”三把手把小孩抱在怀里,捏捏他的脸颊。
“老大,老大。”又一个人从外面跑进来。
“我知道咋上户口了。”他高兴地挥舞着一张纸。
上户口,就要取名。
小孩知道我们今晚上忙,竟然乖乖地早睡了。
我们人手一部字典,在那里翻着。
“唉——”有人叹了一口气。
“我也不识字啊。”有人说。
“去你的!”“滚开!”“找抽呢?”他们笑骂成一团,我担心小孩被吵醒,示意他们轻一点。
长时间在黑暗里舔刀尖血的人,还有向着生的一天。
我抬头,看着天花板上的灯,又白又亮
“叫明朗吧。”我做出决定。
他们沉默了,都知道我什么意思。
“…是哈,小孩的未来是光明滴!”三把手一拍桌子。
为了庆祝小孩有了名字,我们给他办了一个抓周仪式。
这个平常作天作地的小怪物,那天只是静静地抓着我的手指不放。
“大哥,这儿子孝顺!”二把手美滋滋地在我旁边吃瓜子。
三个月后,二把手死了。
五个月后,三把手死了。
凑在小孩面前的人少了。
我看看周围,昏暗的巷道,溅满血的刀,带着余热的枪。明朗那么纯净,怎么能在这里长大。
我再看看周围,兄弟们死的死,伤的伤。
是时候该走了。
我把帮派里所有的东西全换了钱,平均分给每个人,我们的帮派,就这样解散了。
为了给小孩一个更好的环境,我带他去了国外。
他从那个赖在我怀里吃手指的小豆丁,瞬间变成了要上幼儿园的小朋友。
我们的日子不富裕,但是有一个屋顶,有一辆自行车。
“明朗爸爸,”幼儿园老师向我皱眉,“明朗总是打其他的小朋友。”
我看着怀里乖乖抱着我的小孩,怎么可能。
老师调出监控,我看见怀里这个安静可人的孩子,毫不迟疑地把另一个孩子从板凳上扯下来,只因为他想玩那个小车。
我哑口无言。
那天晚上,是我第一次揍他。
“你为什么要这样。”我问他,他放声大哭,什么也不肯说。
我一个金盆洗手的黑老大,养了一个天生的坏种。
我不知道要怎么培养明朗,我带着他去看了很多医生,他们都只是朝我摇摇头,明朗非常正常。
我只能对他严加管教,但却也受不了他那扑闪扑闪的大眼睛里氲起水光。
他分化成了一个Alpha。
真好,以后我不在了。他也能保护自己。
可是他真的好坏,我看见他热衷于杀死院子里的蜗牛,故意打破车库的玻璃,在邻居家的门口偷偷丢下钉子,半夜去打开鸡场的门。
我的工作越来越忙,我在老师办公室见到他的次数快比在家里多了。
“别人的不快乐就是我的快乐。”他说。
我压着他,去向每一个被他伤害过的人道歉。
他怎么突然已经长得那么大了,我的溺爱害了他。
“如果你继续这样,等到年纪一到,我就把你送到少管所,再也不管你。”我在家里揍完他之后,冷酷地向他宣判。
刚刚咬着牙一滴眼泪都不肯落下的人突然哭着朝我跑过来。
“我听话。”他发誓。
那是一段很温馨的时光,我的公司逐步稳定,他乖乖地每天上下学,还给邻居除了一个月的草。
我每天为他做好早中晚饭,等着他回家。
那个浑身脏兮兮的男孩子一见到我,就蹦到我的怀里。孩子嘛,叛逆期很正常。
是我的错,我太溺爱他,太放纵他,他竟然在成年的那一天向我表白。
我已经很久没打他了,那天晚上,我给了他一个耳光,他跑了出去。
我太后悔了,是我教育的问题,后果却全让他承担。
一年后,明朗瘦了好多,蹲在家门口朝我笑笑。
“郑哥,我是Omega了。”他说。
我几乎要晕过去,把他抓到手上,闻闻他的后颈,真的是Omega味。
“我们可以在一起了。”他说。
我怒不可遏,又给了他一个耳光。
“别叫我哥!”我对他吼。
他的眼神是那么令人心碎。明朗在我的门前蹲了一个月,不管刮风还是下雨,我都没有理他。
最后一天,他悲伤地扒住我的车门。
“哥,我走了。”他说。
我狠狠地把车门关上。
明朗加入了当地的□□。
多么可笑啊,我曾经带着他逃到地球的另一端,他竟然还是走到了我的道路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