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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许经年

谁许经年

作者:俎天蓝

类别:都市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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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5-01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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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,皆曰命。其万物死,皆曰折;人死,曰鬼;此五代之所不变也。七代之所以更立者:禘、郊、宗、祖;其余不变也。

  王文度、範榮期俱為簡文所要。範年大而位小,王年小而位大。將前,更相推在前。既移久,王遂在範後。王因謂曰:“簸之揚之,糠秕在前。”範曰:“洮之汰之,沙礫在後。”

  周伯仁道桓茂倫:“嵚崎歷落可笑人。”或雲謝幼輿言。



简介:

  少而无父者谓之孤,老而无子者谓之独,老而无妻者谓之矜,老而无夫者谓之寡。此四者,天民之穷而无告者也,皆有常饩。瘖、聋、跛、躃、断者、侏儒、百工,各以其器食之。

  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辞。

  戴安道就範宣學,視範所為:範讀書亦讀書,範鈔書亦鈔書。唯獨好畫,範以為無用,不宜勞思於此。戴乃畫南都賦圖;範看畢咨嗟,甚以為有益,始重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