或问曰:“杖者以何为也?”曰:孝子丧亲,哭泣无数,服勤三年,身病体羸,以杖扶病也。则父在不敢杖矣,尊者在故也;堂上不杖,辟尊者之处也;堂上不趋,示不遽也。此孝子之志也,人情之实也,礼义之经也,非从天降也,非从地出也,人情而已矣。
君子将营宫室:宗庙为先,厩库为次,居室为后。凡家造:祭器为先,牺赋为次,养器为后。无田禄者不设祭器;有田禄者,先为祭服。君子虽贫,不粥祭器;虽寒,不衣祭服;为宫室,不斩于丘木。大夫、士去国,祭器不逾竟。大夫寓祭器于大夫,士寓祭器于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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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问曰:“亲迎,女在涂,而婿之父母死,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女改服布深衣,缟总以趋丧。女在途,而女之父母死,则女反。”“如婿亲迎,女未至,而有齐衰大功之丧,则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男不入,改服于外次;女入,改服于内次;然后即位而哭。”曾子问曰:“除丧则不复昏礼乎?”孔子曰:“祭,过时不祭,礼也;又何反于初?”孔子曰:“嫁女之家,三夜不息烛,思相离也。取妇之家,三日不举乐,思嗣亲也。三月而庙见,称来妇也。择日而祭于祢,成妇之义也。”曾子问曰:“女未庙见而死,则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不迁于祖,不祔于皇姑,婿不杖、不菲、不次,归葬于女氏之党,示未成妇也。”
諸葛恢大女適太尉庾亮兒,次女適徐州刺史羊忱兒。亮子被蘇峻害,改適江虨。恢兒娶鄧攸女。於時謝尚書求其小女婚。恢乃雲:“羊、鄧是世婚,江家我顧伊,庾家伊顧我,不能復與謝裒兒婚。”及恢亡,遂婚。於是王右軍往謝家看新婦,猶有恢之遺法,威儀端詳,容服光整。王嘆曰:“我在遣女裁得爾耳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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